紫微星代表人物是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掌『尊贵』为『帝座』育万物,形貌厚重,腰背肥满,为人忠厚老实,谦恭耿直,又有自负倾向,耳根软易受影响,善变、多疑、心地狭小,易感情用事,主权威显贵略带倨傲之气。
一、星曜特性
1.形性
(1)容貌厚重、腰背肥满,面色紫黄。
(2)老成谦恭,虽灵敏却主意不坚,无主张却喜主宰。
(3)实则谦恭有余,忠厚不足,善变多疑,心地狭促。(落陷时应验)
2.特色
(1)制化解厄
1.制化:对煞星能减少影响力。
2.解厄:对凶厄有克制力,如大限流年逢之,能增加吉利,会改变以往不利。
(2)包容涵盖:遇事不如意时,能加以化解。
(3)最喜辅弼:喜遇左辅、右弼,文昌、文曲、天魁、天钺相夹、同宫、会照来辅佐,能增加其气势。
(4)不喜独坐:独坐如孤君,独断寡行,孤独暴躁。
(5)天罗地网:如入辰、戍二宫,又无吉星,则显落寞,有志难伸之状。
(6)宫位特微
1.庙、旺无凶星照破,形貌轩昂,面色紫黄。如脸色青白,出身富贵世家,如脸色棕紫,则出身寒微。
2.命宫落陷或遇死、绝,则为九流僧道,心孤身寡。
3.最忌天刑、天空、截空、绝、死、病、衰之宫,犯者平生困苦劳心。
(7)五行命格
1.水二局命:智能俊彦。
2.木三局、土五局命:行事懒散。
3.火六局命:医道可为。紫微不入六亲宫,入则主孤克而已。
二、宫位解释
1.命身
(1) 具有某种特殊专长之潜能。
(2)精神上有孤独感,晚年愈明显,尤以独坐为甚。
(3)子女少或聚少离多,或身体不佳,或缘弱。
(4)妇女流产、难产之机会较大。
2.兄弟
(1) 有长兄但兄弟各分立,吉星聚,兄弟有显贵,凶星照宫,兄弟防损刑。
(2)紫微天府,兄弟三、四人。
(3)紫微破运,兄弟有三人,并有同父异母现象。如父母宫见天府主父母情深。
3.夫妻
(1) 配偶贤德,有责任感,统治欲,但含有孤意,即自己会有被压制的感觉。如命宫吉利(无六煞、化忌)尚能维持婚姻,否则有分居运。
(2)紫微天相主少年美满夫妻,妻有责任。
(3)紫微破军主刑克。
(4)紫微贪狼主婚姻有小人及波折。
4.子女
(1) 先得女,子女优秀。
(2)庙旺有三男二女,落陷加煞星子女有二人。
(3)独坐加地空、地劫表孤君无子。
5.财帛
(1) 财富范围广泛:不仅具有钱币,另有如股票、土地、房屋等。
(2)抽象性质财富:如因商誉信用而进财(3)不擅计较钱财:先天对钱财处理缺乏专业概念,因紫微为官禄宫主非财帛宫主,所以本身财运并不太旺盛,但如紫微化科则为偏财灵感。
(4)他人资助顺利:可以顺利享受他人钱财,如父母、兄弟、朋友等人的提供资助。
(5)外表体面优裕:万一经商失败,但外表仍然体面,如豪屋、汽车。
(6)其它星曜关系:
Ⅰ.紫微天府加吉星则佳,主福禄权威。
Ⅱ.紫微破军如庙旺则喜,否则财富先难后易。
Ⅲ.紫微七杀如加吉星,此人有暴发机会。
6.疾厄
(1) 晚年注意,高血压及富贵病。
(2)不染时灾,但如紫微破军且落陷,为血气不和症状。
7.迁移
出外得贵,并宜出国从事贸易,交游广阔,但如与破军或六煞同宫,易遭小人忌。
8.交友
在人际关系中,交往层面高,如紫微破军主先欠佳后吉利,又如紫微落陷加天空、地劫,主朋友易分离。
9.事业(宫主)(属土)
(1)一生事业得平步青云,因此星在官禄宫得位。
(2)紫微天府名利双收。
(3)紫微天相为官清贵。
(4)紫微破军辛劳有成,如为武藉更为有利。
(5)紫微七杀可为将官命格,或黑道老大。
(6)行业以学者、工程师、公教政界、企业主管皆可。
10.田宅
(1) 紫微为官禄宫主,故在命、宅、财虽主财,但财来财去,故仅表示理财能力而已,对田宅无巨大影响。
(2)为高级住宅、高楼、土地或住微高之地,或附近有公家机关。
(3)紫微天相又有吉星主田园阡陌。
(4)紫微破军有成有败,加六煞败祖产。
(5)紫微破军,紫微贪狼,表示住家附近热闹。
11.福德
(1)得贵人相扶持,尤其是年长或高阶人士之帮助。
(2)本身也热心公益,但内心空虚。
(3)紫微、天府或天相或天机同宫最佳,如与破军与六煞同宫较操心。
12.父母
(1)幼年生活宽裕,父母亦居高位,父子间较缘淡、严肃,子女会感受到来自父母间之约束力。
(2)紫微与天府、天相、贪狼同宫皆主父母寿健。
(3)紫微落陷或与破军同宫或加六煞,皆主刑克。
三、命理逻辑
1.永恒:北斗星的冷光不突出,但恒久固定,常把迷途者带出险境,慧星耀眼的光芒,却只得世人瞬间的赞叹。恒卦三爻词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2.谦虚:自古自夸善射者,死于矢,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虚竹虽中虚被赞能谦,尊师礼有濯足典故。
3.孤高:学术数在不谄不渎,紫微是帝君,如守命就妄以皇帝自居,殊不知帝有贤君(如朱元璋)、昏君(如崇祯)、暴君(如顺治)、亡国之君(如宣统),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子平排出有人四柱锋利,才能高,理应十分富贵,但多福泽不厚。故命理言:吉神太露起争夺之风,有势用尽,有福享尽,乃未懂收藏之道。易经言:事不做尽,势不用尽,话不说尽,福不享尽,凡事在不尽处,意味最长。此乃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择高处坐,就平地立,向宽处行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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