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建房忌、结婚开业等讳天坑日、天火日这两类日子。
天火日是指正月、五月、九月的子日;
二月、六月、十月的卯日;
三月、七月、十一月的午日;
四月、八月、十二月的酉日。
古有“天灾人祸”之说,实际上是用于区别事故原因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古人云:“凡火,人火日火,天火日灾。”(《左传·宣十六年》)“人火日火”之“火”,在此有两含义,一是指用火得当,造福人类之火;二是指用火不当,危害人类之火,即所谓“祸”,这是符合语源规律的解释。语源规律告诉我们,有因果关系的一组事物,以同音呼之。话说到此,灾祸之别已非常清楚了,仅从这点看,足可知老祖先是很严谨的,他们对事物的认识是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一丝不苟地穷究其缘由的。用辩证法来看,灾祸又是互为关联的,有灾就有祸,祸因灾起,灾为天降,祸在人为。而以祸消灾,古之礼仪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