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起卦方法,数字起卦步骤,宋代邵雍实例选
2018-08-25 10:10:23 作者:梅花易数知识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1、卦用8除 以数字起卦时,用八作除数,不论数字大小,超过八的数字都以八除,以所得的余数作卦;小于八的数,就以本数起卦。按照《伏羲先天八卦土》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的对应次序起卦。余数为零时,以八数起卦,即为坤卦。卦数为八时,不必再除,也以八数起卦。 2、爻用6除 凡取动爻,以重卦总数除六,以余数取动爻。如数不满六,就直接用这个数取动爻,不必再除。超过这个数,就以除六后所余的余数取爻。如果一爻动,则看这一爻的阴阳;是阴爻的就变为阳爻,是阳爻的就变为阴阳。
二、测算步骤: 1. 将所号码前5位数相加,计算其得数; 2. 将所号码后六位数相加计算其得数; 3. 将前5位相加所得的加数除以8,得出的余数数目从“八卦数目属性代表图”中找出相应的卦象,作为上卦(注:不是9数不用除8,可直接找出。余数为0,等于8数。); 4. 将后6位数相加所得的加数除以8,得出的余数数目从“八卦数目属性代表图”中找出相应的卦象,作为下卦(注:不是9数不用除8,可直接找出。余数为0,等于8数。); 5.将11位数相加,所得加数除以6得出余数,即为动爻数,卦象的动爻数是从下往上数(注:不足6数不用除6,可直接应用,余数为0等于6数; 6. 将所得到的卦象,变卦,(注:原先得到的卦象为主卦,动爻变后的卦为变卦,主卦为起始状态,变卦为终结状态); 7. 根据体、用关系,判断号码吉凶。
梅花易数原理梅花易数,相传为宋代易学家邵雍所著,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结合易学中的“象学”进行占卜的书,相传邵雍运用时每卦必中,屡试不爽。梅花易数依先天八卦数理,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随时随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种多样。
梅花易数的起因宋朝易学大师 邵康节在观赏梅花时,偶然看见麻雀在梅枝上争吵,以易理推衍后,预言明日夜晚会有女子前来来摘折梅花,被园丁发觉而追逐,女子惊慌跌倒伤到膝盖;此预测现象果真在隔夜丝毫不差地得到验证,因此邵康节名闻于当时,大家将这种预测方法取名为「梅花易数」。
梅花易数的用途「梅花易数」除爻辞解释外,还有吉凶趋势图。「梅花易数」可以产生声音、方位、时间、动静、地理、天时、人物、颜色、动植物等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异相,作为预测其发展趋势的方法。从而可洞悉其先机达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效果。
数字吉凶都有其独特及深奥的含义存在。也就是「数理属性」与「五行属性」。而关于「数字吉凶」,是用深奥的「周易梅花易数」来分析,再经过历史印证的结果而得来的。提醒您,数字吉凶的测算,应用在手机号码和电话号码上,都是准确无比!
宋代易学家邵雍实例选
观梅占(年月日时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值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开如此,亦有数乎?”先生曰:“莫不有数。且因问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乾,为上卦。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诟。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乾。逐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时,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时,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之践毁。 断之曰: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牡丹必为践毁。所谓马者,乾为马也。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邻夜扣门借物占(系闻声占例)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护,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必借斧。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推数不理,是不得也。学数者志之!”
今日动静如何(系声音占例)
有客问曰:“今日动静如何?”逐将此六字占之。以乎分“今日动”三字为上卦。“今”平声,一数;“日”入声,四数;“动”去声,三数,共八数,得坤为上卦。以“静如何”为下卦,“静”去声,三数;“如”平声,一数;“何”平声,一数,共五数,得巽,为下卦。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除二六一十二,余得一数,为地风升。初爻动,变泰卦,互见震、兑。逐为客曰:“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鸡而已。”至晚果然。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客不多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酒不醉,卦中无坎。味止鸡黍者,坤为黍稷耳。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不多,食品不丰也。
西林寺牌额占(系字画占例)
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林”字无两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画为艮,作上卦;以林八画为坤,作下卦。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除二六一十二,余数得三,是山地剥卦。第三爻动,变艮,互见重卦。 断曰:寺者,纯阳之所居,今卦得重阴之爻,而又有群阴剥阳之兆。详此,则寺中当有阴人之祸。询之果然,逐谓寺僧曰:“何不添‘林’字两勾,则自然无阴人之祸矣。”僧信然,即添‘林’字两勾,寺果无事。 又,纯阳之人,所居得纯阴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阴剥阳之义,故有阴人之祸。若添“林”字两勾,则十画,除八得二为兑卦,合上艮,是为山泽损。第五爻变,动为中孚卦,互卦见坤、震,损者益之,用互俱生体,为吉卦。可以得安矣。 以上并是先得数,以数起卦,所谓先天之数也。
老人有忧色占(端法占例)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逐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虫:“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又凡占卜,克应之期看自己之动静,以决事之迟速,故行则应速,以逐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则事应迟,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虽然如是,又在变通,如占牡丹及观梅之类,则二日花皆朝夕之故,岂特成数之久也。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逐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余五为动爻,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牛哀鸣占
癸卯日午时,有牛鸣于坎方,声极悲,因占之。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坎六坤入,加午时七,共二十一数,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生气。 断曰:此牛二十一日内必遭屠杀。后二十日,人果买此牛,杀以犒众,悉皆异之。
鸡悲鸣占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 断曰:此鸡十日当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枯枝坠地占
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地于兑方。占之,槁木为离,作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以兑二离三,加辰时五数,总十数,去六余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为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 断曰:此树十日当伐。果十日,伐树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以上诸占例,并是先得卦,以卦起数,所谓后天之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