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名著学习,神峰通考偏官格歌诀十五
2018-09-09 10:30:10 作者:张楠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四柱纯杂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
补曰:四柱纯杂有制,盖言四柱中纯杀无官。有食神制伏得宜,定居一品之尊。上文所谓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之谓也。若杀为用神,杂以正官,有伤官克制,或官为用神,杂发七杂,有食神制伏,亦定居一品之尊。上文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之谓也。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是无制伏,无去留之谓也。或才改纯杂有制,为纯杀有制,误。
《格解》 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为一节。分四柱纯杂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为一节。至于中间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二句,乃删之而不用,俱属可疑。
《喜忌篇》云:四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
旧注云:”此七杀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为七杀,而甲生于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长生,则不畏金为杀,而镣化为偏断,则甲庚各自恃旺之势,而行纯杀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此说似牵强。盖身杀或强,而或制伏得官,固多权贵者,使柱中杀旺身强无制,又行纯杀无制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恐不可从。或者又解为身旺杀旺,身杀居长生临官帝旺之乡,乃通月气者是也。运纯谓中和之道,制杀化杀之运是也。清贵者,清高而贵显,绣衣黄门是也。盖四柱四七杀日生俱旺,无食神制杀,运入制伏之地,则为清高而贵显也。此说可从。
《喜忌篇》云:柱中七杀全彰,身旺极贫。
旧注解曰:”伤官本禄七杀,则财本马之七乡,偏官本身之七杀,四柱有之,身旺建禄不为富矣。”此诚确论可从。盖建禄身旺之人,喜见财官,所谓一见财官,自然成福是巳。忌见七杀反伤,所谓切忌会杀为凶是己。若柱中有伤官,则官禄之七杀彰矣。有败财,则财马之七杀彰矣。有七杀偏官,则身之七间彰矣。此所以为全彰,虽见禄身旺,贫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极贫。”或曰此乃纯杀格怕身弱也。盖言人命四柱中七杀之神全彰著,又身弱者,乃极贫穷夭寿之人也,乃又为身弱极贫下中农寿。噫!以此解杀重身轻终身有损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贫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节则凿之甚矣。
《继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无危。
补曰:庚日值寅,坐休绝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危。然寅中戊土生长,能生庚金,以泄丙火之气,乃绝处逢生,名曰胎元受气,又名小长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禄兴旺而无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云金逢恳而遇土,号曰还魂。或者以庚寅日为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为日主之旺。非经本义,不可从。
古歌云:绝处逢生少人知,却去当生命理推。返本还原宜细辩,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云胎养小长生,人命惟逢自积灵。若也修文应称遂,不然荣运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冲多, 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害,身强制伏贵中和。
补曰:月上偏官,谓阳见阳,阴见阴。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为人刚暴好杀,触之即怒,性情如虎,最怕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冲必有凶祸。最喜运皆旺相,身强有制,化为权贵。若身弱杀强,无制之运,则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贵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民,可绎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解曰:偏官即克我之神,本为恶宿凶杀。然不可例言凶也,须要制伏。有制化之权要,则衣禄不期丰而自丰。天干有食神,如甲见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类。则子孙振振,有无穷之福矣。所谓七杀有制亦多儿是巳。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为权,英俊文章以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解曰:偏官这格,虽为人凶暴无忌惮。然无制则为七杀,有制则为偏官,即化为权贵,少年稳步表青云,早岁题名黄榜,必是文章显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发少年。杀强有制,故曰美矣。若运衰弱,欲其大用也难矣。若岁运又无制,则声名特达遍朝野,所谓从杀多是大富大贵之人。所谓平生为富贵,只因杀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运扶身旺,与杀为敌,或七杀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曰:五阳坐日全逢杀,弃命相逢命不坚。如见五阴临此地,杀星根败吉难言。
补曰:旧文末句,本谓杀星之根败而无气,身无所从,则祸即至,而为吉难言。或者改根为临败,非也。又一说,改杀星而为杀强,以根败而为日主之根败亦非也。《格解》谓杀强根败吉难言,但非弃命从杀之意。盖从杀者,正不嫌于杀强根败耳。诚是但未知其根败,非日主之根败。识者详之。
又歌云:土临卯位三合全,不忌当生金不缠。火木旺乡名利显,再逢坤坎祸连绵。
补曰:旧文第二句,原是”不忌当生金水编”而或都改为”不见”与末句”再逢”字不相应,仍当作不忌看。盖土临卯位,谓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杀局,谓从杀亦可。当生金水,俱有谓金生水。水生杀,亦不忌。或生火土旺运,杀印相印相生,功名显达。再行坤坎金水之运,必祸连,盖当生既逢金制,而运又逢之,必祸连绵不已,所谓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说末句旧文,原是福连绵,而或改为祸连绵亦非。盖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谓杀强身弱,当生金水相缠,水固生杀,而金能制杀。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则廊庙之客,金紫之贵,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福双全。
又歌曰:煞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强贵必昌。叵见制神先有损,反将富贵亦灾殃。
解曰:煞星者,七杀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杀,而有食神降制得宜。又身居强旺之地,则富贵荣昌必矣。若食神逢枭,则食神先自损矣,不惟失其富贵,且有灾殃。所谓食制杀逢枭,不贫则夭是也。
《玄机赋》云:身强杀浅,杀运无妨。杀重身强,制乡为福。
解曰:身居强旺而杀浅者,强行杀旺无制之运,亦无妨害,所谓原犯鬼轻,制却为非是也。七杀太重而身弱者,虽行制伏得宜之乡,方可发福,所谓一见制伏却为贵是已。
《天玄赋》云:杀星重而行杀旺运,早赴幽冥之客。
补曰:身弱杀重,宜行制伏之运,则为福为寿。而又行杀旺之乡,必至天夭寿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杀无制,逢官禄为祸,而寿元不入。
七杀以有制有贵,若无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禄,如甲逢庚无制,又逢辛金官星禄之数,则为官杀混杂。《万金赋》云:官杀混杂当寿夭。
《幽玄赋》云:身太柔杀太重,声名遍野。
身势太柔,略无一点根气,七杀太重,而满盘重重。三合火木旺乡,木生火,火生土,杀印相生,功名著,再逢申坎金水之运,福自连绵。盖当生虽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为制伏得宜,当享福于不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