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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惑之害,不可不慎

2018-11-04 08:21:10 作者:星云法师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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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色与酒,名为三惑,臣耽丧家,君重亡国。——《法苑珠林》


这段偈子出自《法苑珠林》。《法苑珠林》,是唐代道世律师所编集,广录佛教经论及世学典籍要义,并加以分类,是一切佛经的索引,兼具百科全书的性质。


这四句偈警示我们,有三种东西可以迷惑人心,也可使人丧身亡国。是哪三种呢?


第一,是财。财宝会动乱人心。对于钱财,佛教将合理合法所得者称“净财”,非法所得的钱财,如贪污、窃盗、抢劫、绑票、侵占等,会迷惑我们的良知,让我们犯下过失。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少人为了贪财谋利,不惜动用非法手段,严重者,也有可能招致丧身亡国的危险。


第二,是色。本来“色不迷人人自迷”,美色就像一个陷阱,又像刀口上的糖蜜,它会让我们走向堕落的地狱深坑,最后愈陷愈深,难以自拔。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很多人在美色当前,一个把持不住就丧身害命;多少家庭是非,不幸的怨偶,都是为了贪色而起。其实,真正的美色不在外相,是要靠内心来显现气质;心美,才能超越无情的岁月。


第三,是酒。有人说吃一点酒没什么要紧,可是酒后乱言、任意打骂人,或者酒后乱性、酒驾车祸,甚至杀人,造成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危险,那就很严重了。


历史上有不少君王因酒而亡国,很多人因为贪杯而不务正业,因酗酒而造成家庭破碎,这些都是不当饮酒所造成的悲惨下场。


财、色、酒之所以名为三惑,是因为它会惑乱人的善良本性,因此对于酒、色,应该有所节制;对于钱财,也要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所当取,得所当得,才是合法。一个理性、正直的人可以超越财色与酒之外,就能安然处世,不轻易为人所动摇;反之,则有可能招来无端的祸害。上至国君大臣,下至贩夫走卒,在财色酒气之前能不谨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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