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昧因果
2019-01-07 18:45:12 作者:但尽凡心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不昧因果
唐时百丈禅师,因立了“百丈清规”,被佛教寺院奉为圭臬而闻名。在他做住持时,工作比什么人都卖力,他那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话,更成为佛教各寺庙的格言。这里有一则,关于他曾帮助一个老狐狸求道的故事:
每次百丈禅师上堂讲法时,总是有一个不认识的老人,跟着和尚进入法堂来听讲。有一天,大家都走了,只剩那位老人逗留不去。百丈便问他是谁?他说:“实不相瞒,我不是人。在很久以前,迦叶佛的时候,我本是这山上的方丈。因有一次,一个学生问我:“修行高的人,是否还会落入因果的法则?”我回答说:“不会落于因果的法则。”就是因为这句话,我死后便堕落为狐狸身,至今已有五百世之久,想请求您慈悲给我一个开示,以解脱狐狸身之苦。”
百丈禅师便说:“把以前学生问你的问题,现在重新问我一次。”
于是百丈禅师回法座上坐好,狐狸变成的老人,便向百丈禅师问说:“修行很高的人,是否还会落入因果的法则?”
“修行很高的人,是不昧于因果的法则。”
老人言下大悟,便向百丈禅师礼拜叩谢说:“蒙禅师开示,已解脱了野狐狸之身,我就住在山的那头,烦请您按出家人死亡的礼仪,帮我埋葬。”
是日饭后,百丈禅师便带领大众,到后山的洞穴中,找到了野狐狸的尸体,即依礼把它火葬了。
◎ 附注:
很多人因为听了这个故事以后,便不敢随便开口说法,深怕会因一句错误的回答,落入五百世的野狐狸身。其实,这个故事是在警惕我们,不要说错了佛法,而断人慧命,误人误己!若是有人来向您请法,应随份随力为他人解说,若是吝法而不说,那才是犯最大的“菩萨戒”哩!所以说“过与不及”都未能契中道。
——敬摘自刘发泉先生《但尽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