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佛三业,机法一体
2019-01-26 10:27:37 作者:慧静法师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生佛三业,机法一体
直接法——唯举弥陀
《观经》言:
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
此是“直接法”,唯举弥陀一佛摄取不舍,非举十方诸佛。
意思是阿弥陀佛有无量的光明,而这无量的光明也是无碍的光明,不受凡夫贪瞋痴或业障的障碍,当然也不受时间、空间的障碍。这无量、无碍、遍照法界的光明有一个目的,就是寻找念佛的众生而给予摄取,现在就看着他、保护着他,将来就接引他。
这个光明唯独指阿弥陀佛的光明,不是指十方诸佛的光明,唯有阿弥陀佛的光明才是摄取念佛的众生,诸佛的光明并没有摄取众生的愿与功能。
3.生佛三业,机法一体
母子相爱喻
母岂不爱子,子岂不爱母?因迷而隔,因悟而亲。
这是进一步显明念佛众生和阿弥陀佛的关系。“母岂不爱子”,母亲一定深深爱着她的儿女,母爱是水不能淹、火不能烧,是天性自然的,所谓“女人虽弱,为母则强”,为了儿女,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他们。
“子岂不爱母”,儿女也是天性自然会爱母亲,之所以母不爱子或子不爱母,是“因迷而隔”,因为不晓得这是自己的母亲,或不晓得这是自己的儿女,如果晓得,自自然然就有亲密的关系,这种亲密是天性自然,不必加以训练、培养或其他造作。所以说: 信知此理,自然母子相亲,心心相印,函盖相合。
母亲的心就是爱儿女的心,儿女的心也就是爱母亲的心,所以心心相印为一体。
“函盖相合”,函是盒子,盖是盖子,圆的盒子必须圆的盖子,方的盒子必须方的盖子,圆的盒子、方的盖子,或方的盒子、圆的盖子,就函盖不相合、彼此不相应。
父母为子规划喻
众生不知之时,弥陀已备;众生未求之时,弥陀已给。
“众生不知之时,弥陀已备”,在我们还生生世世、世世生生造罪造业、受苦受难、一直流转的时候,阿弥陀佛已经为我们发愿,为我们修行,为我们准备解脱的功德力量,为我们准备一个不轮回而且快速成佛的环境,所以说“众生不知之时,弥陀已备”。
“众生未求之时,弥陀已给”,在我们还没求阿弥陀佛时,阿弥陀佛已经预先给了我们。好像儿子不晓得的时候,父母已经为他的人生在作完美的规划;儿子长大还没有祈求父母时,父母已经把家产通通登记在儿子的名下。
想想看,阿弥陀佛为我们发愿修行,是我们合掌向他祈求、向他拜托的吗?不是!阿弥陀佛并没有经过我们的祈求、拜托,是他发愿修行在先,我们念佛愿生在后。
阿弥陀佛发愿修行,除非他还没有成佛,如果还没有成佛,当然就没有清净的极乐,我们也就没有这句万德洪名可以称念,可以消业障、增福慧、往生成佛,而现在阿弥陀佛成佛已经十劫,所以,在我们不知、未求时,往生的功德阿弥陀佛已完全给我们了。在哪里?当然就在这句弥陀名号,在这易行道的本愿称名。
摘自《第十八愿善导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