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人妻,得恶果的几个真实案例
2020-02-10 22:28:07 作者:网转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淫人妻,得恶果的几个真实案例
提别提示:色字头上一把刀。千古以来,多少英雄好汉,都过不了情字美人关。有人为了女色,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有人官司缠身、命丧黄泉。尤其是调戏欺淫别人妻女,不仅自己妻女也被别人奸淫,而且也会被上天削除福禄、寿命,但是不畏惧因果者,仍然前仆后继为女色丧命。
住在台湾南部某城市的孙姓男子(五十余岁),与邻居李姓妇人(五十一岁),各有配偶子女。两人从十多年前开始奸情,暗通款曲。孙某妻子及李妇丈夫都被蒙在鼓里。两人都以早起运动为借口,相偕搭计程车到高雄市某宾馆幽会偷情。
十多年来,孙姓男子夫妇与李姓妇人也经常一起聊天、打牌。
由于这两个邪淫男女不动声色,保密功夫到家,双方的配偶都没有察觉。他们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将通奸之事做到天衣无缝,却不晓得因果天律,是十目所视。两人于一九九九年十月某日,上午六时五十分,再度前往宾馆幽会,结果现世报终于现前。当天上午十时许,孙姓男子突然乐极生悲,暴毙在床上。他在床上造下邪淫别人妻女罪业,果报也在床上现前。《地藏经》名号品第五:“复有地狱,名日抱柱。”这是坏人,一生淫犯外色,贞操,死后堕此地狱,赤烧铜柱,使罪人报,炮而烙之。李姓妇人发现孙某不对劲时,已来不及送医,由于她担心奸情曝光被自己丈夫发觉,所以偷偷离开,也不曾报警或告诉宾馆员工。因为过两人都是一起离开,宾馆员工觉得可疑,随即到房间察看,发现孙姓男子已气绝死亡。警方通知孙某妻子来宾馆,从宾馆监视录影带中认出是邻居李姓妇人,这监视器便是天眼洞视,疏而不漏。警方认为李姓妇人见死不救,遂将她依遗弃罪嫌移送法办,李姓妇人也难逃淫荡邪淫的果报。(陶子记录)
朋友妻不可欺 。
案例二:勤政淫人之妻,旅店惊魂
王勤政是安徽滁县人,在浙江经商,颇为顺利,薄有积蓄,因此不免饱暖思淫欲。他认识一个有夫之妇,二人相恋,时常暗渡陈仓,可是他还不能满足,想进一步引诱那女人脱离家庭,一同私奔,妇人受他的教唆,把丈夫害死。王勤政大骇,连夜逃至浙江省江山县,以为可以脱罪。他投宿旅店,店小二拿出二人的膳食,他很奇怪的问:“我只是一个人,怎么要给我二人的膳食呢?”店小二说:“我看到有一个披发的人跟你一同来,明明有两个人,所以给你二人的膳食。”王勤政听了,大惊失色,知道有怨鬼跟着他。他想罪不可逃,就向当地政府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取材自欲海回狂)
案例三:沈某风流的下场
沈某身强力壮,性喜渔色,平日时常混在脂粉群中,拈花惹草,他这样邪淫的恶行,不但不知检点,且以风流自诩。
他的朋友王行庵先生,看到沈某这样淫荡成性,实在看不惯。常常劝告他说:“万恶淫为首,死路不可走!要知你若淫人之妻,他人亦会淫你的妻,因果报应,丝毫不爽,老兄应该及早回头悔改,以免恶报。”
沈某听了王先生的善言劝告,毫无悔意,反讥王先生的思想迂腐,头脑冬烘。他反问王先生说:“世上好色的人不少,哪里看到好色者都做戴绿帽的龟儿呢?”又接着说:“我只要把妻子关在家中,不让她出门,就无忧他人淫我之妻。”
有一天,沈某自外归家,目睹其妻与人裸合,一时气愤之极,想取器痛击奸夫淫妇,哪知这时沈某气得两手发抖,全身发软,无力举手,只得坐视。其妻以为丈夫不予计较,从容尽欢。以致沈某怒得瞪目顿足,浩叹一声,一时引起心脏病突发,昏仆倒地而死。
古人有一首劝戒邪淫的诗云:“劝君莫借风流债,借得快时还得快。家中自有还债妇,你要赖时她不赖。”意思是说你若邪淫借了风流债,那么你的妻子也会与人邪淫而替你还债。原因是女人多有报复心理,看到丈夫邪淫,为了报复,势必也会红杏出墙。所以古人所说:“淫人之妻者,妻亦被人淫。”确是常见的报应。现在的社会,家庭纠纷及离婚案件,日有增加,大多由于夫妻一方有外遇而起。所以佛教的不邪淫戒,可以保持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安定。
上述沈某的下场,固然是邪淫的恶报,可是做妻子的人,倘若发觉丈夫有邪淫的行为,应该以善言劝告,使他改邪归正。不可存心报复,因为报复心理或报复行为,就是自造恶因,也会受到恶报。至于以邪淫报复邪淫,更是十分不智,因为那样势必导致家庭破碎的恶果。(取材自感应篇汇编)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仅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