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我死我生 死复生
这件事发生在一九四五年,台湾刚光复,当时我才六岁。
台中市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助产士,接生技术十分老练、十分老到,所以,我们都尊称她为“老产婆”。当然,我也是老产婆所亲手接生到这人世间来的。当时,我爸是抗日的台独份子,也是日本政府的头号通缉犯。每次日本政府抓不到我爸时,便抓我妈去充当人质,并严刑拷打,以逼问我爸的下落。我就是在日本政府的政治监狱里被踢出来的,这老产婆在我掉到一半卡住时,赶来救我妈和我的命。所以,老产婆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出生不到一年,便罹患地中海贫血症,也因此而变成低智障。老产婆觉得很歉疚,每次都告诉我外婆和我妈说:“真没想到把您们的孩子接生成这副样子!”
我六岁时,突然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像怀了身孕似地。我外婆和我妈便央求老产婆为我检查,是不是有了孩子没生出来。譬如双胞胎或连体婴等等。
由于老产婆很忙,一会东家求,一会儿西家请,根本连坐下来喝杯茶的时间都没有,她哪有可能为我作详细检查呢?她要我外婆和我妈把我交代给她,随在她身边,这样她一有空档,便可随时随地为我一项一项地作必要的检查。因为肚子胀得太大,便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我外婆和我妈只好勉强同意了。
这老产婆似乎与我有缘,一直非常疼我。
有一天夜已经很深了。有一对老阿公与老阿婆来找老产婆,请她赶紧去为他们难产的媳妇接生。老产婆匆匆忙忙牵着我,背着一个黑色有十字记号的大皮包,叫醒拉三轮车的伯伯,就出发了。
老产婆与那对老阿公、老阿婆约在大里乡快靠近七将军庙的地方相候。这条路不大,但由台中往雾峰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我们到指定会面地点后,又拉了一小段路,便没有办法坐车了。眼前全是弯弯曲曲的羊肠小径,好多矮小房子很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老产婆紧紧地牵住我,好后悔带我这么小的孩子来走这么小的路,何况天色又黑又暗,连一盏路灯也没有。甚至,有些地方又坎坷,又颠簸,还是拉三轮车的伯伯背着我,才能平安地走过去。
我们终于到了一间又矮又小的违章式平房。有个女人躺在床上呻吟哀号。老产婆立刻打开黑色医药箱,拿出一大堆医疗器材。她叫我到外边等,不要进这房间。
老阿公、老阿婆拿了好多颗大糖球(又叫金含)给我吃,但我却好想睡,因为夜已这么深了。
不久,那位阿姨已经不叫了,反倒是“哇哇”地一阵又一阵的小娃娃哭声,好吵好吵,几乎把我的睡神全吵走了。我觉得好讨厌唷!
老产婆说:“恭喜您们喜获一位麟儿,是小男生,好棒唷!”
老阿公与老阿婆很高兴,但也很不好意思地告诉老产婆说:“我们家境不好,实在没有钱付您接生费,请您原谅!”
老产婆说:“不必担心!只要孩子能顺利生了下来,母体也平安就可以了。至于钱,有没有、给不给都没关系!”
老产婆说明天、后天都会准时来帮小娃娃洗澡。老产婆转过头来又叫拖三轮车的伯伯,把带在身边的婴儿服、睡袍、裹毯等全拿进来送他们,好让小娃娃也能温温暖暖。
我们照规矩,如期为小娃娃洗了三次澡,也帮产妇换药、修补撕裂的产道伤口。总之,老产婆很尽责地帮那阿姨做了所有该做的一切事,那阿姨很感动又很感激。
临走,那阿姨对老产婆说:“这小女孩是您的吗?她的心很漂亮,将来非常之好,学问很深,地位很高,福气很大,寿命很长。”
老产婆摸摸我的头,要我向那阿姨敬个礼,大声说谢谢。我真的做到了,我这低智障、傻傻地哪懂什么?!但那天,我真的会敬礼,也会大声说“谢谢”,老产婆好高兴。我相信那时的老产婆一定暗暗笑在肚子里,像我这种小孩子,能活过年底就够庆幸的了,怎会有什么学问、地位、福气呢?!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刚刚有点亮,有警察来找老产婆说:“大里公墓上,发现有一个男弃婴,身上裹着一条婴儿小毯子,印有您产房的名牌。”
老产婆听了很着急,马上叫拖三轮车的伯伯,赶快准备出门。老产婆问:“现在小娃娃放在哪里?”
“在派出所。”对方答。
老产婆以最快速度赶到了派出所,抱起小男婴小心检视,正是那老阿公、老阿婆的媳妇所生的,一点没错。
老产婆把小男婴抱到我背上,要我背小弟弟,我好高兴。警察先生拿了一条小背巾,帮我捆得紧紧地。
我们一起去找那老阿公和老阿婆,问问看他们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连自己亲生的小宝宝都可以丢掉呢?
我们来来回回地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那一大片的低矮小平房,也找不到老阿公、老阿婆的家。我们请教了七将军庙附近的住户,大家也都说不知道,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警察先生说:“这里是我们的管区,为什么我们也从来没听说过呢?”接着又说:“会不会就是发现弃婴的那处大公墓?”
老产婆说:“我接生的地方,明明是一排排小平房,根本是一般人居住的小社区,哪会是死人的坟墓呢?!”
老产婆说:“我也跟着每天去,如果是坟墓或公墓,我这六岁小女生岂不早就吓死了?!”
警察说:“何妨试试看,不也很好吗?!”
老产婆说:“可是我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连姓什么都不清楚。”
警察说:“您想想看,那老阿公、老阿婆叫她媳妇什么名字?”
老产婆静静地慢慢想,终于想出对方叫什么。于是,警察们开始一一核对墓碑上的名字。
果然不出所料,找到了生产的那女人的墓。警察根据那墓,查出他先生的姓名和住址。
老产婆和警察大人一起按址拜访了这小男婴的爸爸。老产婆说:“这小男婴是您夫人四天前所生,是我亲手接生的。”对方很疑惑,怎么说都不相信,他说:“我太太已死了一百多天了,怎能再生小孩呢?!难道她还活着吗?可是,是我亲眼看她被埋葬的,怎会有错呢?!”
老产婆说:“您太太死的时候,有身孕吗?”
对方答:“有,大约七个月左右。”
老产婆说:“那就对了,到前几天,不正好是满十个月吗?如果您坚决不信,是否可以请人开棺,验验看您太太所怀七个月大的胎儿,是否真的生出来了?”
对方还是面有难色,一点也不肯同意。
警察大人说:“我们可以发强制命今,到时您不开,我们还是一样照开。”
那人只好认了。
第二天,由派出所派出了好几个警员到场,请来的工人也来齐了。挖开坟墓开了棺,那躺着的女人,正是生产的那位阿姨,她的胎儿没了,肚子平平的。身边还有一些老产婆给的药和纱布、棉棒。这下谜底揭晓了。
老产婆说:“我真的是进了坟墓,真的是为死人接生吗?”
对方似乎哭了,眼眶里全是泪水。
对方说:“死人生的婴儿,会是活的吗?如何证明这小男婴真正是我的亲骨肉呢?”
老产婆说:“您的父母不是也过世了吗?他们的坟墓不是也在这附近吗?是您父母到台中下来请我为他们难产中的媳妇接生的!”
对方便带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看他父母的坟墓。警察先生也早已约到了一位法医,请他帮忙鉴定这小男婴是不是对方的真正骨肉。
法医说:“挖开坟墓,开棺!”
法医又请老产婆从我背着的小男婴身上抽出一小针筒的血,把这血滴在对方父亲的骨头上,一下子全吸进去了。
法医一本正经地告诉对方说:“这小男婴绝对是您的至亲骨肉没错。”
回到家后,老产婆要开出生证明,连同小男婴送去还给对方。我哭了,因为我好想留下这小弟弟。老产婆说:“人家的,就是人家的,怎能不还呢?”
我们到了对方的家,那古老的房屋中间有个大厅,摆祖先牌位,墙上挂着一张张大照片,我好奇地抬头一一仔细看了。我告诉老产婆:“您看,拿大糖球给我吃的老阿公,泡茶请我喝的老阿婆,还有生产的那位阿姨,全在上面,拍得好像唷!”
对方静静地听我边称呼边指,愣愣地注视着我,而当我看完照片,低下头来看他时我发觉大人也会哭,并且一哭就没完没了。
我把小弟弟还给了对方,我已背了一天又一天,我真的好舍不得。
老产婆看我哭成泪人儿,对着我说:“请你妈也为你生一个小弟弟,不是更好吗?!就别再哭了!”
后来,我一想到这小弟弟就哭,我妈怕我罹患严重贫血绝症的虚弱身体会崩溃,只好在我病情最为危急的十八岁,为我生下了一个小弟弟,但我还是想念我六岁时所背的那个小弟弟,到今天仍然一样。
屈指算算,那小男婴也该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吧?好神奇的小弟弟现在不知住在哪里?他会记得我这小姐姐吗?这世间第一个抱他、背他、爱他的人。
附注一:写这篇回忆,我是边哭边写的,所以,显得很杂很乱,还请读者原谅!当时,我从没有背过小娃娃,包括真的娃娃,或玩具娃娃,而这小弟弟一出生时,那阿姨就让我抱他、背他,这是我今生今世所抱、所背的第一个小娃娃,而且是真的小娃娃,我怎能不想呢?!我有自闭症,从六岁到今天六十三岁,我不知买过多少小娃娃,抱过多少小娃娃,背过多少小娃娃,但最为温馨甜蜜的,还是我六岁时所抱、所背的那位小弟弟小娃娃!
附注二:这位阿姨是这世界上在我六岁还低智障时,便相信我是“心很漂亮,将来非常之好,学问很深,地位很高,福气很大,寿命很长”的第一人,对我今日的成就影响非常之大。当时,连我父母都对我不抱任何希望。
附注三:经典上说,看到对方死的人,不能再看到对方活,只有不知道对方已死的人,才能不知情地看到对方活。老产婆、拖三轮车伯伯还有我,都不知道那老阿公、老阿婆以及那阿姨已死。所以,我们都可以看到他们为了应付紧急状况而复活的真实情境,这绝对不是幻觉。但当您拆穿时,对方就破了。
附注四:活在阳间多久,便可积存多少的阳气与太阳光子。当一个人死了,在坟墓里的魂魄,便只能靠他所积存的阳气与太阳光子来延续他的阴间生命。所以,埋葬后再挖坟开棺,都会使已充塞的阳气与太阳光子外泄、外漏,到点滴无存,这时,那人的阴间生命和魂魄,就很危险了。
活人只吸收正的阳气与正的太阳光子,而死人则吸收负的阳气与负的太阳光子。活人活多久,他于吸收正的阳气与正的太阳光子后所存留的负阳气与负太阳光子就有多少。死人害怕正阳气与正太阳光子,所以怕活人、怕白昼。
附注五:我背这小弟弟时,他的身体是温温热热的,而那老阿公、老阿婆则是冰冷的,那位阿姨的手也是又冰又冷。至于我自己的手呢?当然也是一样冰、一样冷。所以,那阿姨好几次疼痛难忍时,都紧紧握住我这小女生的小手,而不会受到阳人热气的伤害,但那阿姨却不敢碰她自己所生的小弟弟。
附注六:我们去帮小娃娃洗澡时,左邻右舍一个接一个来找老产婆看病拿药,老产婆都很有耐心地为他们诊治,也帮他们打针、擦药。老产婆说:这些人是不是没钱上医院,为什么病得这么痛苦还不看医生呢?有什么困难吗?
附注七:您可认真思考过:亲人车祸死了、重病死了或其它不幸事故死了,就只需埋进土里或火化就没事了吗?谁来继续治疗他们?谁来照顾他们?在阳间是病,在阴间还是病,在阳间是伤,在阴间也是伤。
附注八:枪决是很残忍的暴行。因为枪伤使死者在阳间无法疗伤止痛,而受尽折磨,十分悲惨。即使埋葬这类受刑人,也要先敷药、包扎伤口、止痛,再入土。别以为人死了就死了。
(六)昨死今生悔已迟
赖××是死刑犯。案发时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来预订房屋的一位小姐给强暴后杀了,而且把这小姐身上所带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恶行重大,令人发指!
赖××在警局所作的笔录对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认了。不管这些笔录上所记载的是什么,他似乎都无所谓,既不喊冤,也不申辩一言半语。现场模拟时,他还一直请教警察们,这样对不对,那样对不对,真怕与警局所作的笔录不符。
或许我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软弱人吧,我始终认为贪生怕死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还这般认分、认命毫无挣扎的迹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审定案。我们的公设辩护人也抽丝剥茧,寻找出好多有利的证物和证人,都可以证明他不是这件凶杀案的嫌犯。但赖××不愿意再上诉,他拜托检察官别再为他的事费心了。他也拒绝公设辩护人的好意帮忙。
我好纳闷: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活得这么不耐烦?我一向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来关怀照顾,与他们感情很好,没什么大距离,所以,对于赖××的毫无求生意志我很不能理解,也很不能谅解。说真的,坦然面对死亡岂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吗?
我很舍不得,我深信赖××必有隐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长带路,从睡梦中把他叫醒一起到会客室密谈。
他刚开始什么话也不说,静静地低着头,听着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话,但任凭我怎么讲,他都不发一语。
后来,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几乎哽咽到哭不出声来。他愣住了,呆呆地瞪着我:“请别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为我哭呢?!我的生命连蝼蚁都不如,您怎会这般为我牵肠挂肚呢?”
他也掉着一滴一滴的泪水,他说:“我告诉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当兵,利用放假和部队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贝湖(现在的澄清湖)玩。大约下午四点多左右,我们看到两位穿得很时髦的小姐长得很漂亮,便动了歹念,合力把他们胁迫到一处游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轮暴,再把他们杀死,弃置在非常隐密的地方。我们把两位小姐的衣服、财物全部剥光、搜光,然后从容赶回部队报到。不久,部队移防,我们便远走高飞了。”我问:“您这样不会心难安吗?”
对方答:“我会,但我那朋友一点也不会。退伍后,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坚决不肯,因为他知道这是死罪。当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个人去自首。我多年来,时常对空祭拜这两位小姐,祈求他们能原谅我。真的,我好忏悔!也愿意接受国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问:“您应该已成家了吧?我看过您的资料是已婚。”
对方答:“我退伍后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贤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儿子在国立大学就读,大女儿也在国立大学就读,二女儿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读,明年可望保送国立大学。”
我说:“我听他们说,您应该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这么幸福的家庭,这么优秀的子女,为什么一点都不想活呢?”
对方说:“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观光区杀死那两名小姐,就已经死有余辜了。那时,我就该接受国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却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对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两个女儿都被奸杀死了。他的大女儿毕业旅行时,因为不小心脱队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状很惨。他的二女儿读夜校放学时,在自己家里的巷口被绑到偏僻地方,强暴后分尸了,死状更惨。”
我问:“难道您开始害怕了?”
对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儿,就想到我的两个女儿。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来了。我怎舍得我两个女儿因为我所犯的罪恶而无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道,杀人就该偿命,也愿意自己偿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杀死的那两位小姐,千万别抓我两个女儿去抵债,我愿意自己被处死来赎罪。”
我又问:“如果您不死,会怎样?”
对方答:“我两个女儿一定会死,这是恶有恶报,是绝对逃不掉的!”
我听完后,一脸全是泪水,而对方也泣不成声。我请看守所所长先把他带回去,而我自己则在那儿静静地淌着止不住的泪水。
我决定成全他的心愿,也请同事们别再深入追究了。
赖××处决后,一家大小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我在赖××处决前,曾告诉他:“您请安心走吧!”
赖××死得很平和、很安详。
我请朋友开了一个小会,帮助他夫人做点小生意,并每年帮忙三个孩子注册,直到大学毕业。其中,最小的女儿还出国读到博士。这三个孩子应该都已五十出头的人了。
我因三个孩子都已能自立,觉得责任已经完成,便没有再与他们来往。
这三个孩子对他们父亲的无罪被判处死刑都一直耿耿于怀,很不能谅解,也因此对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们的恨,从不为自己作任何辩解。毕竟,这三个孩子总有一天,会自己长大而懂事。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失足的时候,但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要勇敢面对,不要逃避。
本文赖××为假名。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样。赖××的子女非常上进,更不该受到伤害。无论您知否真实姓名,皆无权对任何人宣泄。
附注一:赖××于处决前留下三封绝笔书,一封给家人,一封给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另外一封给一名同事。据赖××之夫人后来告诉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两派兄弟火拼,被不长眼睛的流弹所射杀。
附注二:赖××知道这凶杀案是他的一名年轻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钱也是他拿走的。但据赖××的夫人告诉我,这名同事的妈妈是寡妇,他的爸爸车祸死时只留下他这名遗腹子。这名同事的爸爸是独子,爷爷也是独子,而且早就过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这一柱香火,所以,赖××心甘情愿为他顶了,无怨无悔。
附注三:高雄那个案子,不归我们管辖,无权过问。
附注四:赖××的三名儿女问过我:“阿姨,我爸为什么非死不可?”我都告诉他们:“你爸为了挽救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而替对方死。”我不能让三个孩子一生所儒慕的父亲形象为此而破灭。我坚持给三个孩子一个伟大的爸爸,让他们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亲为荣,站在人前人后都能毫无愧色。
附注五:赖××的冤情以当时罪证之明确,要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难,所以,没有人有把握。何况,赖××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赖××想一举两得,既为自己赎罪,以保自己女儿之命;又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价,死而无憾吧!
附注六:赖××的三个孩子都认为我养育他们、辛苦教育他们,只是在为我自己所误判的冤狱,作良心上的赎罪罢了。
附注七:《圣经》说:“主啊!请您原谅他们,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作的。”
桃源居士:此位台湾陈女士一心积善真诚之至,并不是爱名求利之辈。此书作者真实身份乃是文曲星降世,她因为自己生病,魂魄常能入出阴间。写下来的真实修行的好书地府以及天界,都为其慈悲,爱心折服。许多鬼神都知此人乃是文曲星在世,南怀瑾先生在世时力推此书希望能够广为流通。以南师的修为,要了解此书作者的身份,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事。可见南师也必然知道她的身份不凡,且真心修行佛法,一生救济孤贫,真诚积善,改写了自己的本来短寿命运,可惜此书流传到内地已被删除几个重要环节。桃源连载此书无删节的原版。希望利益所有有缘的众生。感恩大家!
愿以此功德,平等施一切,我等与众生,皆同成佛道,阿弥陀佛。